关于开展2018年度沈阳市技防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
我市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单位:
为促进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诚信自律,沈阳市公安局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作为本市技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行为监管的主管部门,将于2018年1月2日起,根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沈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信用监管规定(试行)》等相关法规和文件,开展2018年度沈阳市技防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2018年1-3月开展的集中办理信用评价工作,由本市技防企业上报材料,由市局技防办进行审核、评价,评价结果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企业基础信用信息、优良信息、不良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红名单”、“黑名单”等将在“沈阳警网”公示,并上报市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在市政府信用管理网站公示。2018年4月以后的信用评价工作另行通知。
一、审查内容
《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信用监管规定》第九条第一、二、四、六、七、八项。
二、申报材料
(一)《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信用情况表》 (见附件)。
(二)编写《从业人员业务和保密教育培训情况报告》纸质版(含培训《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技防行业相关标准等情况)。
(三)建设资料档案纸质版。按照国家标准要求,一般应包括:
1、设计任务书
2、工程合同
3、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
4、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名单
5、设计整改落实意见(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
6、系统试运行报告
7、工程竣工报告
8、工程竣工核算报告
9、工程初验报告
10、工程检验报告
11、防雷接地报告(法定接地检验机构出具)
12、系统设计方案
13、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说明)
14、系统原理图(图)
15、平面布防图(图)
16、器材配置表(图)
17、线槽管道布结图(图)
18、监控中心布局图(图)
19、系统试运行记录表(表)
20、更改审核单(表)
21、系统调试报告(表)
22、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表)
23、器村设备清单(表)
24、验收结论汇总表、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表(表)
25、主要设备、器材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26、出席验收会人员与验收机构名单
27、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措施
材料报送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88号(皇城酒店写字间13楼)
信用评价材料联系人(市局技防办):徐 军
联系电话:024-23106183
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信用情况表
2017第(市局技防办填写) 号
企业基础信息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企业填写) |
法人代表 |
(企业填写) |
是否在市局公安机关备案 |
(企业填写) |
企业优良信息
项目 |
内容 |
被列入技防企业信用“红名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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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信用等级信息 |
(行业协会填写) |
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受到各级公安机关或技防行业组织的表彰、授予的荣誉称号 |
(企业填写,没有填无) |
企业诚信经营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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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记入企业优良信息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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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良信息(提示信息)
项目 |
内容 |
因技防违法行为受到责令限期改正行政处理 |
(企业填写,没有填无) |
被列入技防企业信用“警示目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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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记入企业提示信息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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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良信息(警示信息)
项目 |
内容 |
因同一类技防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
(企业填写,没有填无) |
被列入技防企业信用“黑名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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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当记入企业警示信息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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