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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备案检查及信用监管工作的说明

时间:2019/8/15 已被浏览:7791 次 【返回】

1、市局技防办职能

依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开展工作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开展本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监督管理工作。

2)指导本市各县区对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县区开展技防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组织开展公共安全防范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开展技防专业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4)开展本市技防从业单位的备案及信息公布,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和省厅交办的案、事件。

5)指导本地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行业组织,依法开展行业自律、行业培训和服务诚信建设等活动。

2、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备案检查和信用监管的工作要求

备案检查和信用监管的工作背景:

    加强行政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管和建立基于信用监管的新型监管方式,建立信用社会 。

1)纳入对政府部门工作考核;

2)国家、省、市建立两种平台软件,由监管部门分别录入检查情况和信用监管红、黑名单信息,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进行统计、查询、考核。考核技防办。

3、市局技防办关于备案检查和信用监管的工作

1)《关于进一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协会网站   2019731日)

2)《关于发布<2018年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企业信用红名单>的通知》(两个协会网站   20191月)

3)《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市技防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两个协会网站  201812月)

4)《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信用监管规定(试行)》(两个协会网站   20181月)

3、备案检查:

检查依据: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实施监督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技术防范重点单位依法履行技防系统安装义务的情况;
(二)技术防范重点单位建立和执行日常运行维护、采获信息管理和使用等制度情况;
(三)技防系统设计、施工、维护、报警运营服务单位的备案情况
(四)社会公共区域和技术防范重点单位技防系统的方案论证和工程检验、验收情况
(五)其他依法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从事技防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和报警运营服务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和保密教育培训
(二)依法施工,并将相关建设资料存档备查
(三)对在业务中涉及的客户信息保守秘密
(四)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质量,履行服务承诺。

4、检查内容:根据各企业2019年度填报的《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企业备案登记表》中人员、工程等开展相关检查。

5、培训内容包括:

1、《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等技防法规;

2、技防行业标准。至少包括: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 37300 《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 35114《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等。

检查《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总结》、培训资料、培训效果运用互联网免费软件www.afkj.org测验或笔试测验。

6、建设资料存档要求:

检查备案表中填报的“已设计施工的技防设施”建设资料的存档情况。存档资料应符合《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348-2018要求。建设资料存档、设计、安装、维护符合相关标准。

一般包括:29
1
、设计任务书
2
、工程合同
3
、工程初步设计论证意见
4
、方案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名单
5
、设计整改落实意见(设计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共同签署)
6
、系统试运行报告
7
、工程竣工报告
8
、工程竣工核算报告
9
、工程初验报告
10
、工程检验报告
11
、防雷接地报告(法定接地检验机构出具)
12
、系统设计方案
13
、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有关设备日常维护说明)
14
、系统原理图()
15
、平面布防图()
16
、器材配置表()
17
、线槽管道布结图()
18
、监控中心布局图()
19
、系统试运行记录表()
20
、更改审核单()
21
、系统调试报告()
22
、隐蔽工程随工验收单()
23
、器村设备清单()
24
、验收结论汇总表、施工、技术、资料验收表()
25
、主要设备、器材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施工单位提供法定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26
、出席验收会人员与验收机构名单
27
、经建设单位认可的整改措施
28
、试运行期间建立制度和进行培训情况

29、售后技术服务承诺。

维修维护项目可减少申报上述资料。

申报项目包括技防建设和维护项目,应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涉军涉密、未竣工验收等项目不在申报范围内。

本次检查不强制检查工程检验报告。

7、现场抽查复核:

现场复核技防系统与存档资料一致性。

8、信用监管工作:

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2019年度沈阳市技防行业信用监管工作的通知》(沈阳技防协会网站  20181224日)

依据《沈阳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信用监管规定(试行)》,检查结果进行公示,优秀的将纳入本市技防企业信用红名单,对备案检查中存在问题及违反其它本市信用监管规定的将纳入警示目录黑名单,并依法依规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信用监管结果将及时在沈阳警网信用中国(辽宁沈阳)公布,同时通报给辽宁省、沈阳市技防行业协会。

9、关于论证

《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三万元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处五千元罚款:
(四)社会公共区域和技术防范重点单位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论证或者论证未通过或者未按照论证方案进行施工的。

要求检查的资料里必须有论证、验收资料。

10关于检查时间:

1、按照年度开展备案检查、信用监管工作;

2、常态化开展;

3、已经开始两项检查;

4、本月开始加快推进本年度工作;

5、市局技防办电话通知开展检查或自行申报。

11、检查结果运用:

1、检查合格的企业进行公示;

2、检查优秀的进入信用红名单审核;

3、列入红名单的企业公示、报市政府信用监管部门;

4、行业协会对红名单企业资信评级加分;

5、省厅执法标准规定:备案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材料等行为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公安机关不予备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追究法律责任。

12、培训工具介绍:

1、国标委官方网站(可查询部分GB GB/T标准   “标准全文全文公开”栏目)

2、利用互联网免费软件学习、培训和考试www.afkj.org“个人业务”栏目中“参加考试”栏目和“查看咨询”栏目。

 

 

沈阳市公安局

                           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

                            201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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